河南省少林武术馆
与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 英文名:International Shaolin Wushu Expert Association)是河南省少林武术馆于2011年成立的社会公益性团体组织,旨在团结联络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少林武术名家和功夫爱好者,挖掘、整理、继承、发展、弘扬、传播、研究、提高少林禅武文化。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拥有鲜明的品牌形象和标准化的运作模式,对于少林功夫的技术等级、段位晋级标准等有明确规定,在全球范围内有步骤、有计划的设立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分会,由总部选派资深教练,采用统一教材进行教学培训。分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其二级、三级会员机构,从而形成庞大的少林文化推广网络。

嵩山少林武术馆分馆为为武术馆在当地的业务代理和会员服务机构,直接对总部负责,原则上设立在会员集中和区位优良地区,一地只设一处。分馆的基本业务是服务会员,作为会员集训、考评、比武和联谊的场所,并逐步开展邵少林禅武文化相关的文化展示与体验、禅武养生、旅游咨询等衍生业务。

河南省少林武术馆分馆和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分会是相辅相成、相互依托的关系。通过两个品牌的标准化、系统化推广,编织少林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网络,为世界各地的产物文化和少林文化爱好者搭建交流平台。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章程

          Articles of International Shaolin Wushu Expert Associatio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英文译名:International Shaolin Wushu Experts Association,缩写为ISWEA)。总部设在中国河南省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少林武术馆。
第二条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是团结联络世界各地的少林武术名家和武术爱好者,挖掘、整理、继承、发展、弘扬、传播、研究、提高少林禅武文化的社会公益性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章 业务范围与职责

第三条 业务范围
1、团结和联络全国及世界各地少林禅武文化(武术、医学、书画、禅学)爱好者进行少林文化交流活动。
2、通过组织开展以少林文化为主体的技术切磋、教学、考评、竞赛、科研等活动,继承、传播、研究、提高少林武术。
第四条 职责
1、团结、联络并组织世界各地少林武术名家进行以少林武术为主体的技术理论的科学研究与探讨。
2、重视和支持广泛开展少林武术练武健身活动。积极培养少林武术人才,提高会员素质。加强宣传,提高协会及会员的知名度。
3、积极组织举办以少林武术为主体的武术赛事活动。
4、团结和联络少林弟子,广泛传播少林禅武文化。逐步在全国及世界各地建立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网络组织。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热爱少林武术、热爱少林运动医学,热爱少林书画艺术,及潜心进行少林禅学修养,并以组织、传播、学习、研究少林武术、医学医疗技术、书画艺术的社会团体与个人,拥护本会章程,经本人申请及推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力
1、按规定参加本会的各项会议,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以少林武术为主体的段位考评、表演、比赛和其它武术活动。参加本会组织的以少林武术、少林医学医疗技术及书画艺术、禅学修养等为主体的科学研讨活动。
3、获得技术咨询与指导、奖励与资助的权力。
4、到总部朝圣、集训和参加高段位考评享有会员优惠的权利。
5、悬挂会旗、佩戴会徽、穿戴会服的权力。
6、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和权力。
7、有申请退会的权力。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l、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
2、遵守本会纪律,维护本会利益与荣誉。
3、团结和联络世界各地少林弟子,宣传、弘扬少林禅武文化。
4、继承、研究、发展、提高少林武术、少林运动医学医疗技术、少林书画艺术、少林禅学文化。
5、摒弃门户之见,积极组织开展传拳授武及传授少林武术运动医学医疗技术活动。
6、认真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八条 会员如果不能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条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或团体会员代表由协会分会和团体会员组织推荐的代表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推荐办法,由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代表大会的职责
1、通过和修改协会章程。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
3、讨论和通过有关提议和方案。
4、协商推选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协会名誉主席、顾问等。
第十二条 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为协会行政领导机构,在协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3名,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权力,负责协会重大事务的处理及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审议协会的选举、罢免及其它重大会务活动事项。
2、制订和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审议接纳或除名会员,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5、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设综合部,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设技术咨询竞赛裁判部、对外宣传发展联络部、少林武术家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协会下设少林武术功法研究会、少林武术传统套路研究会、少林武术散手搏击研究会、少林武术运动医学研究会、少林书画艺术研究会、少林武术禅学研究会,各研究会负责人由协会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七条 基层协会的名称,以该会所在地名称进行登记注册,全称: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分会。
第十八条 基层协会每隔四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上届协会工作报告,制定本届工作计划、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是对协会做出过贡献和有影响的人,选举结果报协会备案。
第十九条 基层协会会长的产生,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武术家协会常委理事会提名与基层常务理事会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基层协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协会的工作,定期向协会作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 基层协会,原则上一地只设一处,区域内的团体会员及武术家会员由基层协会进行联络组织。
基层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团结联络广大少林武术爱好者,宣传少林武术文化,继承和普及少林武术文化,广泛开展少林武术练拳习武活动及承办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 纪 律

第二十二条 凡本会会员都要树立高尚的武德武风,尊师重道,德正行廉,学武习文,弘扬术业,友好往来。
第二十三条 不经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常务理事会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的名义举办各种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下属组织都要以维护协会名誉为已任,凡以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名义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须预先写出请示,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批准后,活动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 少林武术家协会的会旗、会徽、会服为协会的象征,基层组织或武术家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正式活动都必须打会旗、穿会服、戴会徽。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
2、社会资助与捐赠。
3、围绕少林武术文化、医学及书画艺术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有偿服务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协会财务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代表大会的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换届或更换法人之前应接受财务审计。

第八章 会旗、会徽、会服

第二十九条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的会旗、会徽、会服由协会代表大会审定后颁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和使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协会代表大会审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解释权归协会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颁布之日起实施。

组织机构

Organization

一、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由本会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和在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经民主协商推选的委员组成。

二、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三、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届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五、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正副秘书长组成。

六、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主持。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七、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武术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九、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在主席、副主席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下设教练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少林武术科研委员会、少林武术产业发展委员会4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各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人选,由秘书长商请有关方面提出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讨论确定。

十一、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下设名誉主席、名誉顾问、顾问和荣誉委员。名誉主席、名誉顾问、顾问由常务委员会推荐和聘请;
凡长期从事少林武术工作、在武术界有较大影响、对武术事业有突出贡献、年龄在65岁以上者,可授予荣誉委员称号。

国际少林武术家协会VI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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